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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快報訊 記者陳榮炎報道 繼《廣東省老年人優待辦法》今年3月1日頒佈實施後,佛山市民政部門昨日率先公佈落地政策草案,明確將60周歲以上的外埠老年人納入同等優待範圍。
  昨日佛山市政府網公佈的《佛山市老年人優待辦法》(修訂稿草案3),其首次明確,常住佛山市60周歲以上的外埠老年人,凡在當地公安機關登記領取“居住證”滿半年以上的,均可享受上述基本優待,但公租房、長壽補貼及就醫服務等未列入外埠老年人優待範疇。  (原標題:外地老人常住納入優待範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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